定州事件会不会在石家庄重演?
为“碧景园”胎滞腹中把脉——兼谈对“听证会”的剖析
“碧景园”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长安区谈南路、体育大街、中山路、育才街这四条街道形成的黄金地块内)何以胎滞腹中?症结在哪里?开发商及其利益相关人,机关算尽苦无良方。可谓“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当局者迷。坦诚建议开发商及利益相关人: A、调整一下心态。要公正、公平、公开、透明、合情、合理、合法。 B、两点论。一个问题两个方面,不要只想着自己的利益,还要看到事物主体另一面的当事人。他们是弱势群体,但不是弱智群体,他们有思想、有思维能力、有独立行为能力。少一点越俎,创造一个平等协商氛围。 C、逆向思维。少一分焦燥,多一分冷静,不妨加点换位思考,须知“若要公道,打个颠倒”,不能打颠倒的“理”,不就应了那句“已所不予,勿施于人。”吗?面对症结,此乃良方,勿嫌口苦,解析于后。
一、且看开发商大远东公司的经商之道 开发商,顾名思义是搞房地产买卖的商人,商人的行为宗旨就是通过买、卖赚钱。但中国有句传统名言——“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何为道?道乃途径、手段、规则、方式、公平、道德之谓也。“碧景园”的“基本不成功”,只缘失之于道!且看以下事实:
▲2003年8月9日,还没有拿到拆迁许可证,夜间偷拆化建澡塘、幼儿园及学校设施。
▲2003年8月,没有公布任何拆迁信息,就入户评估。居民的知情权、人格、尊严受到极大伤害,进而暴发了强烈的反感和抵触情绪。
▲评估的同时,开发商在小区叫嚣:“共产党就是资本家,资本家就是共产党,共产党叫你们搬,你们就得搬!”
▲还说:“我们上通省委,下通黑社会,你们搬也得搬,不搬也得搬!”——谁在为其撑腰?
▲往居民家门缝里塞恐吓信,给户里打恐吓电话,轮番骚扰。电话号码的隐私权被谁出卖?
▲20余次夜间砸居民窗户玻璃,恐吓驱赶百姓。
▲2003年11月,派人到化建2号楼破坏暖气设施,被居民抓获。
▲2004年4月,派黑社会混混到二化北门砸小卖部饮料瓶子,见人就打,寻衅滋事。
▲2004年5月14日,雇用黑社会团伙200余人,策划、组织实施了震动省城、骇人听闻的“5.14”暴力拆迁打人事件。
▲2004年6月6日夜间策划、组织、实施了二化东门居民室内纵火未遂案。
▲2005年春节前的大年二十九,又派人于夜间打砸化建供暖泵房的设施。
▲2005年4月初的夜间,策划、组织、实施了对二化北门值班人员的暴力殴打。
▲2005年6月20日,策划、组织黑社会势力,尾随、跟踪一名二化居民代表,并在光天化日之下将其双腿全部打断,造成了耸人听闻的“6.20”恶性流血惨案。
这一桩桩、一件件、一幕幕血淋淋的事实,演绎了阳光下的罪恶;记录了二化居民的斑斑血泪。开发商的作为,哪有半点商人气质和形象?分明是黑社会老大!
开发商违规、违法犯罪问题不解决,是双方沟通、协商的存在严重障碍,远不是某些人所说的补偿问题。二化人穷不假,但人穷志不穷,决不会因为穷就甘受凌辱!
二、对公权力失当的质疑
1、土地出让
二化区的房屋在没有卖给住户以前,两单位是产权人;房屋卖给住户以后,小区公共部分归居民集体共同所有。然而,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工作人员亲自领着开发商到化肥厂、十二化建公司两单位签订土地出让协议,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严重的侵权行为。
2、开发商是私人企业,但是,其门口却挂“石家庄市长安区政府碧景园项目指挥部”的牌子。这意味着什么?
3、拆迁程序
暗箱操作的结果,颠倒了拆迁程序。而开发商与二化结怨又发端于拆迁程序。开发商的违规,源于颠倒了拆迁程序。造成了双方的对立。因无人规范,助长了开发商违法、犯罪行为。导致双方形同水火,出现了现在的局面。二化居民始终是被动的。如此颠倒拆迁程序的运作仍在继续,管理部门在长时间缺位的内因是什么?
4、这样引进外资的签字仪式有必要吗?
2003年9月23日发布拆迁公告,开发商已经介入了拆迁事宜,2003年11月份,前市长臧胜业在廊房与开发商曹平朝,举行“碧景园”项目引进外资签字仪式。此举实在令人费解。
5、241套豪宅
开发商为长安区地税局在二化设计的房子有150平米,164平米,187平米和跃层四个户型。他们的购房价1930元/平米,二化居民以房换房2490元/平米,开发商的商品房均价是3180元/平米。241个购房户,每户少掏21万元,这个小集体共少掏5000万元。
就这5000万元开发商也不会无缘无故送人吧!难怪长安区对“碧景园”项目如此钟情!公权力和钱交织在一起,这意味着什么?
6、“碧景园”项目开发的性质,决定了它的实施途径
“碧景园”项目是商业性质的开发。应该遵循什么途径来实施?请看《宪法》上怎么说:“在实践中,有的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行谋取部门、单位和小集体的利益之实,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为了谋求商业利益或者单位的利益而需要公民转让其私有财产时,应当通过平等协商、公平买卖的办法解决,而不是借助国家强制力来实现。”这说的再明白不过了。而我们的管理部门又是怎么运作的呢?
二化居民从没有反对开发,而是欢迎开发。我们欢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协商、公平买卖的开发,反对暗箱操作侵害居民权益的开发。反对非当事人说了算,反对不公平、不对等颠倒程序的开发。反对坑、蒙、拐、骗、打、砸、抢、丧失人性的开发。
当今社会的主旋律是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公权力是清正廉洁、光明正大的象征,如果本着“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的精神,“碧景园”项目受阻的矛盾和纠纷,不是不可以解决的。凡事总有个前“因”后“果”吧!这个“果”是怎么引起的?是谁引起的?找到“因”,则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知错必改,扫除障碍,再坐下来协商,方是下途。
7、公权力不作为现象
▲在主体当事人缺位的情况下,管理部门主导了项目运作的全过程,制造了矛盾,对开发商的行为又不予监管,扩大了矛盾,没有及时化解。
▲“2004年5月14日”开发商动用200余众黑社会的暴力拆迁事件,打人行凶案至今未破。案发现场数十名警察眼睁睁看着暴徒行凶,却一直袖手旁观,目送其离去。
▲“2005年6月20日”动用黑社会势力打断居民代表双腿致残案,至今未破。
▲2005年6月27日,居民代表诚恳致函,邀约长安区书记郝建国、张区长,就堆积的矛盾和纠纷共同商讨解决法,信件至今泥牛入海、查无音讯。
三、关于对“听证会”的剖析
2005年10月10日,接有关部门通知,叫二化派5名代表,10月14日参加市里组织的“听证会”。 我们为弄清情况,便于参加会议,特意去了七、八个居民到办事处问个究竟,但得到的答复是“听证会”是市里有关局和长安区组织,没有开发商和返迁户参加,但我们所了解的情况是,不仅有开发商参加,而且还是以返迁户为主。因此居民们认为,我们无法参加,原因是: 1、因事前对会议内容,会议目的,参加人员不明确。
2、听证会原本是拆迁的前期工作,而两年后的今天才开不合时宜,除非是另有他谋。
3、开发商与二化居民的矛盾和纠纷,没有得到解决以前,必须先化解矛盾。
4、已搬迁户是我们工人阶级的阶级兄弟,多年的工友和邻居,和我们一样,他们也是受害者,只不过他们是被赶走、骗走、吓走的。由于彼此处境各异,可能看法相左,为珍惜多年的情谊,不忍因他人的设计而兄弟间反目对立。两年来二化小区已有30多口相继过世,还不够惨吗? 5、语言是交流思想的工具。你说我听,我说你听,你问我答,我问你答,谓之交流。说而不听,问而不理,避而不答不叫交流。协商也是一样,它是双方意愿融会贯通,趋向认同的综合表述过程。两年来交流、沟通、协商都是单相的,我们多次口头、文字反映的问题始终没有解决,这个“听证会”还有什么意义?
6、如果是拆迁“听证会”,(且不说其错误的程序)它是为未搬迁户所听,为未搬迁户所证的,它的与会对像是未搬迁居民。然而这次没有主体参加、名不符实的“听证会”有什么价值? 综上所述,“碧景园”项目胎滞腹中,其根本原因是开发商大远东公司违规违法和某些行政权力部门和某些官员的故意不作为造成的。
石家庄市二化区居民
200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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